法学博士毕业难度较高的原因主要包括:
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
法学博士的学习要求学生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论文质量要求:
博士论文需要原创性强、有创新性,并在法学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且通常需要通过严格的同行评审。
学术成果压力:
博士生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大量研究工作,并将其转化为可发表的成果,参加学术会议并进行口头报告也是评估成果的重要环节。
导师指导的不确定性:
导师的时间和资源可能有限,这可能影响博士生研究的进度和质量。
个人能力的挑战:
博士生需要具备独立思考、批判性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强大的自我驱动力和自律能力。
学术环境的竞争:
随着攻读博士学位人数的增加,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这体现在获取奖学金、研究资金以及寻找教职或研究职位上。
心理压力和社会期望:
博士生面临社会和家庭的期望压力,认为博士学位是高学历的象征,这可能带来额外的心理负担。
毕业要求严格:
例如,有的学校要求博士生毕业时至少有两篇核心或SCI论文被国际索引检索。
科研精神缺失:
急功近利的思想可能影响博士生的科研精神,导致难以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导师资源分配:
导师指导的学生数量较多可能导致个性化指导和支持减少,影响研究进度和论文质量。
以上因素综合作用,使得法学博士的毕业过程充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