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面交: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进行面交。
邮寄: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局将申请费汇至专利局指定的账户。
银行汇款:
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申请费汇至专利局指定的账户。
邮局汇款: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局进行汇款。
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申请费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并写明:
专利申请号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费用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
如果通过银行使用电子联行(卫星传输)方式汇付,应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的简称。
汇款时,应确保所汇金额与申请费金额一致,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
缴费的日期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或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请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未缴足申请费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因此,务必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费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