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便民百科 >

哪些物品须向海关申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1:54:38    

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以下物品需要向海关申报:

1. 动植物及其产品;

2. 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3.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4. 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5. 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6. 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7. 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8. 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9. 货物、货样、广告品;

10. 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携带上述物品时,旅客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