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证明通常需要从学校的教务处或档案馆获得,并需要加盖相应的公章以证明其有效性。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要求:
教务处
在读生可以直接联系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的章。
毕业生可能需要联系学校的档案馆,或者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流程办理。
公章
成绩单上应加盖学校的公章以及教务处的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加盖系里的章。
邮寄或公证
如需邮寄成绩单,应提前联系教务处确定邮寄方式和地址,并注意防止证明在邮寄过程中损坏或遗失。
如果需要公证,可以将成绩单复印件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注意事项
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档案馆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GPA证明是申请留学或工作时的重要文件,务必确保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正确办理。
请根据您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