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的申请和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这是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属的机构,负责审查和处理移民签证、移民身份调整、入籍、难民与庇护以及就业许可等事宜。签证官通常属于USCIS,他们有权决定是否颁发签证给申请人。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
隶属于美国国务院,负责处理签证申请的中转工作,是连接移民局和领事馆的桥梁。
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
这些是设在各国的美国官方办事机构,负责签证服务、美国公民服务、商务、教育及文化交流等。签证处是大使馆和领事馆中的一个部门,但签证官直接向USCIS汇报。
移民归化局(INS):
这是美国政府主管出入境事务的机构,负责审查移民申请、批准非移民入境居留者,并处理外籍侨民归化入籍等手续。不过,INS已经被合并入DHS。
签证官在决定是否颁发签证时,主要依据的是移民法的规定及程序。美国境外使领馆在签证申请方面拥有较大的自决权,但必须遵循USCIS的规范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