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澳门的签注种类主要包括:
旅游签注(G):
适用于内地居民因私前往澳门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限深圳户籍居民),每次在澳门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
商务签注(S):
适用于前往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的人员,如参加展会、洽谈合作等。签注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为1个月至数年不等。
探亲签注(T):
适用于探望在澳门的亲属,签注种类和条件根据亲属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包括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等,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一定天数。
团队旅游签注(L):
适用于参加旅游团的内地居民,必须随旅行团进出澳门。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其他签注(Q):
适用于特定情况和需求的人员。
逗留签注(D):
适用于需要长期逗留的人员。
请注意,签注的具体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计划出行前咨询当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