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签证持有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绿卡:
EB-1杰出人才绿卡
需要证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能力,满足USCIS列出的至少三项标准。
可以自行申请,无需雇主支持。
EB-2国家利益豁免(NIW)
证明工作具有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且免除工作机会和劳工认证要求对美国有利。
同样可以无需雇主支持自行申请,但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可能需要等待较长的排期时间。
亲属移民
如果O-1签证持有者与美国公民有亲属关系,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申请亲属移民获得绿卡。
投资移民(EB-5)
适用于资产雄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特定投资额,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并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
申请步骤通常包括:
准备必要的文件,如成就证据、推荐信等。
向USCIS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如I-140表格。
获得I-140批准后,如果在美国境内,可以提交I-485表格申请身份调整(AOS),或者通过领事馆进行领事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日期为2023-07-26和2023-08-16的资料,移民法规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移民律师或检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