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以下人员可能无法入境美国:
健康问题
患有影响公共安全的传染疾病的人;
接种某些疫苗失败的人;
身体或精神紊乱,有或潜在有对他人或财产造成损害行为的人;
瘾君子。
犯罪记录
反公德的行为;
违反管制药物法律;
有多个犯罪记录(判处入狱5年及以上监禁);
走私毒品;
卖淫;
违法商业活动;
在美国犯罪但离开美国或未出庭;
违反宗教信仰自由;
贩卖人口;
洗钱。
危害国家安全
进行间谍或破坏行动;
企图推翻美国政府;
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恐怖活动或与恐怖组织、政府或个人有关联;
对美国外交政策有威胁;
集权主义会员;
参与纳粹迫害或种族屠杀。
可能成为公众负担
需要政府资助。
没有劳工许可证
除非劳工部证明不会对当前就业产生影响且没有足够工人愿意、有能力做同等工作。
欺骗或虚假陈述 。之前被驱逐的记录和/或者非法居留记录
。
其他不可入境的理由
非法入境者;
没有参加移民和/或者移送听证会;
走私者;
学生签证滥用者。
其他特定情况
曾收受钱财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提供便利,对美国国家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官员或前官员;
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里有刑事犯罪记录;
有任何欺诈行为者,包括伪造签证或使用伪造文件;
在申请美国合法移民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证明;
曾在美国境内,持有F-1(学生)签证,违反规定后在美国境外未满5年者;
曾被美国政府勒令强制出境或要求主动离境,在出境后未申请豁免或在5年内意欲再度进入美国者;
曾在美国境内因刑事犯罪被判强制离境者;
具有任何因申请者自身原因而影响其成为美国永久公民的移民记录者;
欲图在美国实行一夫多妻制者;
曾或正在从事卖淫或商业犯罪行为者;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认定赴美后可能成为公众负担者;
曾犯有或意图从事间谍活动、蓄意破坏、回避或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以及有恐怖活动记录者;
曾参与纳粹、从事屠杀或种族灭绝活动者;
除其直系血缘亲属外,曾故意唆使、协助及鼓励非美国公民非法进入美国者;
除其直系血缘亲属外,曾故意唆使、协助及鼓励非美国公民非法进入美国者;
持A或G签证前往美国的外国外交官;
持C、D或C1/D签证前往美国的海空人员。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法律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最新的移民法规和美国国务院领事馆的官方信息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