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务普通护照的步骤如下:
确认办理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因公务需要出国,例如执行政府间交流项目、参加国际组织活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进行文化交流、科技合作等工作任务。
准备材料
单位申请函:由派遣单位出具,内容包括出国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出访国家(地区)、出访事由、停留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根据不同的出访性质,需提供相应的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例如,参加国际会议需要有会议主办方的邀请函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参会的文件;进行商务洽谈的,需要有双方公司的合作意向书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批文等。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情况可能需要),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
因公护照数字相片回执:通常需要3 - 4张照片,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照片尺寸为小二寸,要求人像清晰,表情自然,不得佩戴首饰等遮挡面部特征的物品。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外事部门或有外事审批权的上级主管部门。这些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以及出访任务是否符合规定等。
审核流程
单位审核:单位外事部门会根据单位内部规定和外事纪律,对申请人的身份、出访任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如果申请需要进一步审批,材料将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缴纳费用
按照规定缴纳护照制作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领取护照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公务普通护照。领取时可能需要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利用公务护照进行非公务性质的出境活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本单位外事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公务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