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允许多重国籍的国家:
亚洲
柬埔寨:自1996年起允许双重国籍,但对政府高层职位有例外。
东帝汶:允许通过出生、血统或入籍获得双重国籍。
菲律宾:通过各种入籍程序允许双重国籍。
韩国(有条件承认):允许双国籍,但要求在成年后选择一个国籍,除非有特别情况。
孟加拉国:不承认双国籍,但对海外公民宽容。
斯里兰卡: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双国籍,但某些情况下允许。
巴基斯坦:承认双国籍,但对担任公职有所限制。
欧洲
爱尔兰:允许双国籍。
英国:承认双国籍。
葡萄牙:允许双国籍。
西班牙: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双国籍,特别是与拉美国家。
法国:允许双国籍。
比利时:允许双国籍。
荷兰: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双国籍。
德国(有限期承认):通常要求放弃其他国籍,但对某些特定情况宽容。
立陶宛:承认双国籍。
爱沙尼亚:承认双国籍。
拉脱维亚:承认双国籍。
北美洲
加拿大:允许其公民同时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
美国:允许其公民同时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但对于加入其他国家军队等行为可能会有限制。
南美洲
阿根廷:承认双重国籍,并与西班牙、菲律宾、意大利等国签有双重国籍协议。
大洋洲
澳大利亚:允许其公民同时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
新西兰:允许其公民同时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建议在计划前往或居住在其他国家之前,咨询最新的移民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