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海关可以携带的物品数量和价值限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
可以携带5000元以内的自用物品。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
可以携带2000元以内的自用物品。
携带物品数量
可以携带2个携带的包装件,比如拉杆箱,每件不超过20公斤。
也可以携带一个手提行李,比如登机箱,体积不超过40厘米×50厘米×25厘米。
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及特定商品
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货币携带
携带人民币进出境,每人每次限额为2万元。
过海关可以携带的物品数量和价值限制如下:
可以携带5000元以内的自用物品。
可以携带2000元以内的自用物品。
可以携带2个携带的包装件,比如拉杆箱,每件不超过20公斤。
也可以携带一个手提行李,比如登机箱,体积不超过40厘米×50厘米×25厘米。
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携带人民币进出境,每人每次限额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