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一直没有放弃我,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让我能够重振信心。”在昆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回访教育组对曾受到处分的市公安局干部袁某某进行回访教育时,他感叹道。
这已是昆明市制定下发《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来,建立正面清单并被重新使用的第5名干部。去年以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加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根据回访教育对象的违纪性质、处分种类、工作岗位等因素,“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拾信心“再出发”。
昆明市成立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4个工作小组开展回访教育和专项检查,根据试行办法,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摸底排查、自查自纠、座谈交流、谈心谈话、分析研判、总结提升等7个步骤22项注意事项。同时,制定谈话提纲,细化任务清单,收集整理回访教育对象处分决定,并召开培训会,明确工作要求和重点,细化任务分工,让工作靶向更聚焦、更明确。
在工作中,回访教育和专项检查工作组带着问题开展工作,注重发现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如何认识,受处分后学习、工作表现如何,工作生活中存在什么困难,党委(党组)教育管理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困难等,形成各单位(地区)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向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同时,将发现问题与经验总结相结合,注意发现和总结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好的经验做法,收集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2024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共对51家单位落实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88名县处级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与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责任人、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等200余人次进行谈心谈话;对处分影响期满的28人开展综合评价,建立正面清单6人,5人经组织程序得到进一步使用。
云南网通讯员 赵艳芳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