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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废止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5:53:00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赤政办发〔2022〕75号文件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助企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赤政办发〔2022〕7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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