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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惠州安排222.4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项目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2 09:28:00    

  6月25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2024年我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62.8亿元,同比增长45.1%。全市共安排债券项目248个,主要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农林水利等领域。截至2024年12月底,2024年新增债券已全部发行、支出,支出进度100%。

  新增债券重点保障“百千万工程”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限额1513.88亿元,余额1508.4亿元,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

  市财政局局长江远波代表市政府作报告时说,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持续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在专项债券的使用效益情况上,江远波介绍,一方面是重点保障“百千万工程”,安排222.4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项目,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专项债券资金37.42亿元,有力推动基础设施、文旅、生态等协同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撬动市场化融资作用,安排约15亿元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预计可撬动市场化融资空间约20亿元,切实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江远波介绍,根据中央及省的要求,我市严格控制市本级和各县(区)债务规模,合理分配新增债券额度,避免单个地区债务规模累积骤增。做实做细我市市本级及各辖区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动态监控债务率变化趋势,防止风险水平急剧上升。同时,坚持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方面,2024年全市暂未发现新增隐性债务,保持政府隐性债务“零增长”,切实巩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成果。

  更好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发展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牢牢把握人大职责定位,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的决定,对年度预算草案编制、预决算报告、预算调整、债务额度和项目安排等开展专题调研和审查监督。

  “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对新增债券资金实行‘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赵英玲介绍,我市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上,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和需求申报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履行到期偿还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防范在先、化解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江远波介绍,接下来将锚定全年预期目标狠抓财政收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做实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积极接受人大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压实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主动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同,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推动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更好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我市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罗雪雁 张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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