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加拿大时,携带现金的限制如下:
现金金额限制
携带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现金或金融票据(如股票、债券、银行汇票、支票和旅行支票)必须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申报。
携带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需要向银行申领《携带证》。
携带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需要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无需申报的情形
携带现金总额低于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无需申报。
申报要求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万加元,需要在《货物申报单》上详细说明携带的货币种类、金额、来源和目的等信息,否则可能被海关扣押或者被罚款。
携带现金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需要在离开或进入加拿大前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或加拿大货币与金融局(FINTRAC)申报,并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
建议
建议携带的现金总额不超过1万加元,以减少申报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如果确实需要携带超过1万加元的现金,务必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并确保所有现金来源合法。
携带现金时,建议分开存放,并在入境时如实填写相关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