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相聚开怀畅饮举杯的同时,别忘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有些人心存侥幸,自恃技高一筹,无视法律以身试法,结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3月2日10时30分许,长子公安交警在省道228线附近巡逻检查。检查过程中,一辆车牌号为晋AV***6的小型汽车在接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试图停靠在路边,驾驶员这一异常行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他们迅速上前对车辆进行了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王某某显得十分紧张,眼神闪烁,言语支支吾吾。民警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判断该驾驶员可能存在饮酒驾驶的嫌疑。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2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王某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饮酒,抱着侥幸心理早上依然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来源:长子交警
编辑:贾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