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正厅级陈洪生,被处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2-20 23:06:00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洪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洪生(资料图)

经查,陈洪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并给予领导干部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本人经营的企业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房产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用虚假材料申办林权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作调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陈洪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为亲属及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送财物,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廉洁底线失守,亦官亦商;擅权妄为,将分管领域作为私人领地,侵吞、骗取财政资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洪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洪生,男,汉族,1963月3月出生,辽宁沈阳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东北林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毕业,农林推广硕士学位。

他长期在黑龙江省工作,曾任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黑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正处级),爱辉区区长,爱辉区委书记等职。

2012年1月任黑河市副市长,2017年12月任黑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1月任黑河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1年卸任。

2024年6月,陈洪生被查。

来源:观八闽 综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相关文章